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精神,进一步繁荣网络视听节目和网络文化,展现当代青年奋发向上、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第三届中国网络视听大会的本土落地活动“第三届成都微电影金沙奖”推选活动,同期启动并一直持续至2016年12月。现将有关组织实施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大视所趋——看得见的梦想
二、活动目的
第三届成都微电影“金沙奖”推选活动暨2016年成都市大中专学生微电影大赛秉承“微电影、大视界、激扬青春、影动中国”的活动理念,集作品征集、评选、展示、创意竞赛、业界沟通、参与互动等为一体,旨在为有梦想、有创作才能的微电影爱好者,尤其是大中学生们提供一个交流、展示、互动的平台,挖掘培养更多优秀的青年创作人才,进而促进中国网络视听行业的交流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6年3月——2016年12月
四、活动安排
活动在2016年4月至12月举行,分为启动、征集、评审和颁奖等阶段。
启动阶段:2016年4月,大赛正式启动,由承办单位组织开展各高校作品征集宣传活动。
征集阶段:2016年4月至8月,各学校团组织组织学生报名参赛,指导、协助学生创作(作品格式具体要求见大赛官方网站);
评审阶段:2016年8月至9月,评委会对所属各校收集到的作品进行初审,选定300部以内作品投送大赛组委会进行终审,大赛组委会确定入围作品以及最终获奖等次。同时,专门针对大学生创新创业题材的微电影设置“创新梦想”特别单元,并以评选出的优秀微电影作品和创意为基础,设置青年导演扶持计划,制作并推出“我的创新我的梦”大型系列纪录片。
颁奖阶段:2016年12月左右,举办大赛颁奖及展播相关活动。
五、作品提交方式及大赛相关事宜
关注“成都学联”微信公众号,通过“团学汇”——“微电影”功能,下载《第三届成都微电影“金沙奖”推选活动暨2016年成都市大中专学生微电影大赛参赛报名表及第三届成都微电影“金沙奖”推选活动暨2016年成都市大中专学生微电影大赛参赛承诺书》、查询相关参赛资料的提交方式。
六、参赛作品要求:
(1)征片对象不限国籍,但所有作品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约束,提交作品不可与相关法规抵触,拒绝色情、暴力影片。
(2)参加微电影推选活动的作者(包括联合制作)须确认拥有投递作品的版权及著作权,由作品所引起的版权及著作权纠纷,微电影活动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3)参加微电影推选活动作者须确认其申请的身份真实合法。
(4)每位作者最多可投递3部同类型,5部不同类型作品参加微电影节评审。
(5)所有报名参加电影节的影片必须在2014年1月1日之后完成。
(6)报名参加评选活动的影片时间长度为3-35分钟。
(7)参加评选活动的作品,除非特别声明,组委会及其合作组织有权无偿在公共媒体进行展映、公开宣传、结集收藏等非营利性活动。
(8)参加活动期间,参加作品不可授权予第三方使用,任何个人或组织在未经组委会及作者许可下,无权进行任何商业性活动,本届活动时间外,作者使用该影片参加其余电影节或进行商业活动均不受限制,但因此产生的因违反其他组织规定的冲突由作者负责。
(9)预选时仅接受以标准PAL格式,MPEG-2编码的MPG文件、分辨率为1080P、H-264/AVC编码的MP4或MOV格式文件记录的DVD影碟,谢绝其他格式的投递。
(10)非中文对白作品及非普通话对白作品须配以中文翻译字幕,组委会鼓励中英文双语字幕投递。组委会将对入围作品开头加上成都微电影“金沙奖”专属片头。
(11)作品提交时间:2016年4月1日——2016年8月30日,作者需将个人资料表格、影片授权书、参加影片简介表格以及参赛影片DVD一同寄至组委会。
(12)凡提交作品参赛,即被视为接受本细则的各项条款,组委会保留对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和改评,追回奖项、奖金及奖品的权力。
七、奖项设置
(一)金沙奖·主竞赛单元
最佳影片奖、最佳纪录片奖、最佳动画片奖、最佳导演奖、最佳编剧奖、最佳女演员奖、最佳男演员奖、评委会特别奖
(二)金沙奖·创新、创业梦想单元
(三)金沙奖·逐梦计划扶持单元
(四)对指导团队成绩突出的指导老师授予“优秀指导老师”称号,对组织工作成绩突出相关单位授予“优秀组织奖”,由主办单位授予荣誉证书并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