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级本科及2015级专科参加过教师资格证考试并且取得了笔试成绩合格的同学,今年的证书认定工作将于2018年4月1号开始进行,现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员(含国考合格人员)网上报名时间:4月1日---4月24日(7:00—23:30),申请人网上报名登录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国考合格的考生由“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报名。
省考合格的考生由“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报名。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及其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在网上报名后,再登陆“成都教育人才网”(www.cdjyrc.com),在网站首页右上角“教师资格登记”处进行二次登记、打印《教师资格认定告知书》,并按要求剪切、粘贴条形码。
二、成都市教育局负责受理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及其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申请,请向学校所在地的区(市)县教育局提交。
三、根据川教函【2014】45号文件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只能由所在学校统一提交申请材料。所需材料如下:
1、所有申请人均需以下材料:
(1)网报成功后,申请人下载并单面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并请申请人按要求粘贴好照片);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3)学校教务处出具的申请人大学4年的学业成绩单,并加盖学校教务处鲜章,(教务处于出具并盖章);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网报时有提示医院名单,请注意!)出具的体检结论为“合格”的体检表(一式一份);
(5)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6)思想品德鉴定表(由学生所在系或学院出具并盖鲜章)(一式一份);
(7)二寸证件照两张(必须与网上报名所上传照片相同)。
2、国考合格的申请人还需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一份。
3、未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省考学员):
(8)师范专业的申请人员,还须提供合格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和在教学岗位上的实习鉴定表复印件(一式一份)
(9)非师范专业的申请人员,还需提供合格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单;
第(2)、(5)、(8)、(9)项的复印件上须有学校教务处公章和审核人签字。
四、证书办结后,由成都市教育局在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发放,学生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告知书》前往领取。
五、非师范专业且未取得国考合格证的申请人员每人须缴纳190元的笔试、试讲考试费(成价费[2008]106号)。
六、所有学员必须于2018年4月26号之前将所有申报材料交至四川传媒学院培训中心,超过日期无法申报!请同学们相互转告!
负责老师:时老师 15388122333
稿件来源:校教务处
编辑:教务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