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文章
>> 阅读排行
>> 推荐文章
关于2007级《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结业成绩处理的通知
根据学院教学安排,各系2007级《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授课将于2007年12月上旬陆续完成。学院要求,各系于课程结束后按教务处安排组织学生参加结业考试,并拟定社会调研提纲,安排学生寒假期间开展社会调研,下学期开学报到后交调研报告(不少于1000字)到各系教务员处。教务处将于
1. 调研报告及结业试卷的评阅(参照答案要点及评分标准进行)、成绩评定由各班主任完成,系总支书记和直属支部书记把好成绩评定关。成绩上报单、成绩分析统计表一律由系主任签字确认;
2. 结业成绩的构成:考勤20﹪ + 卷面成绩50﹪ + 调研报告30﹪;
对听课特别认真、社会调研和结业考试卷面成绩都特别优异的学生可适当加5-10分(但总成绩不得超过98分),由各班主任酌情掌握,报系主任把关审定;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该课程成绩以不及格记:
① 不论何原因缺课两次及以上者(补录学生扣除未入学之前缺课次数后计算);
② 未进行社会调研或未交调研报告及调研报告少于600字者;
③ 结业考试卷面成绩低于60分者;
④ 截至
4. 请各系务必于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
当前位置: